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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上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的通知
2016-03-01 09:35 人事处   (点击: 12)

全校各单位:

2016年度上半年省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工作已经开始,请需要申报慢性病的职工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报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326室),离退休人员报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统一上报,过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

2)相关病历、检查检验资料复印件(复印成A4纸大小):①入院记录(或内容详实的门诊病历,);②主要病程记录;③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④相关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

3)以下情况请主动说明

①接受过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手术;②接受过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手术;③办理过异地安置手续。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省直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病种

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3、异体器官移植;4、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5、糖尿病;6、肝硬化;7、冠心病;8、二期以上高血压;9、类风湿性关节炎;10、慢性支气管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结核病;13、精神分裂症;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系统性红斑狼疮;16、帕金森氏病;17、肺间质纤维化;18、慢性心力衰竭;19、甲状腺功能亢进;20、强直性脊柱炎;21、血管性痴呆;22、肾病综合征;23、抑郁症(中、重度);24、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5、自身免疫性肝炎;26、血友病;2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8、高脂血症;29、前列腺增生(中、重度);30、视网膜静脉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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