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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处接到河南省社会保障局豫社保[2019]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现就文件主要精神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门诊慢性病集中申报日期为每年的4月和10月。

二、 申报材料

1、《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参保人员在就诊医院医保科/办领取)。

2、相关病例、检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章)。

3、参保人员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放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申请病种、联系人手机号码。

4、申报多个病种的,每个病种分别准备一套申报材料。

三、 申报受理

就诊医院社保科/办负责受理参保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我校人事处不再受理慢性病申报的相关事宜。

四、 原有人员待遇

原有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人员可继续享受相关待遇,直至医院另行通知为止。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

(链接:http://www.hnylbx.com/hnsi/news/tongzhi/webinfo/1563431962795150.htm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处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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